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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购买经适房不得再申请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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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新报 王月时间:2010-7-23 14:33:07

  昨天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通知,明确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本人申请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后又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办理。

  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对于今年下发《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后又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各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办理,对已经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按违规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处理。此外,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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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购买经适房不得再申请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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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每日新报   王月 

内容

  昨天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通知,明确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本人申请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后又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办理。

  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对于今年下发《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后又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各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办理,对已经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按违规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处理。此外,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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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闻; 惠民工程; 热点专题; 局内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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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购买经适房不得再申请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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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网站测试  于 2010-7-23 14:33  创建
上次修改时间: 2010-7-23 14:33 ,修改者: 网站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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