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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对全区房改、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进行指导、推动、检查。
二、负责组织全区低保和优抚对象承租的公房纳入廉租住房的租金核减申请、审核、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低保和优抚家庭廉租住房的初审、配租、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初审工作。
五、负责全区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工作。
六、负责全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初审、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落实公有住房的租金调整政策。
八、负责推动全区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各区属单位、驻区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工作,指导无归口单位的住房货币分配工作。
九、区域内单位产公有住房出售和售房资金归集、使用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推动本区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的建立。
十一、负责全区房改、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人:宋瑾
电话:2722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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