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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对全局行政、事业的单位财务核算的组织、指导和资金划拨工作。编制预算计划、组织资金、执行计划、完成上交下拨任务。
二、负责对区局、制证中心、区房产公司、经理公司机关本部的会计核算。核算人员和管理经费、核算契税、行政收入、非转经收入、房租收入等。按时发放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报销医药费进行全局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的核算。
三、负责全局行政、事业的单位会计报表的组织、编制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我局拆迁资金的核算工作。
五、负责区公司公房出售资金的核算和对基层单位公房出售资金管理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局行政、事业的单位会计核算和执行会计规范、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的监督: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和规定文件,保证资金安全,维护资产完整。
七、按规定编制财务计划,组织协调资金,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健全制度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研究和解决核算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局长办公会决定。
八、深入基层单位帮助解决核算中的问题:对发现基层单位的重大问题向局长报告。
九、负责全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报废处置和对外投资的报批工作、以及全局行政、事业单位票据、收据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局行政、事业单位计统牵头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的增加值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局后方建设计划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局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证年检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局各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后续审计、专项审计(创收、企业歇业、关闭、等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并监督整改。
十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审计任务。
十四、组织兼职审计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田俊起 电话:2743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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