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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屋管理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全局直管公房的产业管理,做好接管、撤管、变动及产业帐务和房产档案的管理。
三、负责全局直管公房的租金收缴工作,确保租金收缴任务的完成。
四、负责审核房屋欠租的减免、对民政部门核准的优抚人员进行房租补贴及非住宅上税工作。
五、负责公产房屋的咨询、投诉、信访等工作。
六、负责全局房屋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每年安排一、两次脱产或半脱产的学习。
七、负责全局房屋经营管理的检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小结。
八、负责全局售房工作的申报、审批、咨询工作。
九、负责办理公产房屋的起诉、答辩、申请执行等司法诉讼手续。
十、 负责将房屋经营情况按月进行统计汇总且制作统计资料分析报告。
十一、 负责对住户租转问题的处理,对协议租金的管理。
负责人:边金恒 电话:2743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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