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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本机关受理拆迁人房屋拆迁申请,经审核,现已下发南开区长江道地块一期《房屋拆迁许可证》[津国土房拆许字( 2008)第056号]。现公告如下:
一、 拆迁范围:二、
A地块:东至:南开六马路、颂禹东里西侧围墙;
南至:长江道;
西至: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围墙;
北至:华家场东大街。
B地块:东至: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西侧围墙;
南至: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北侧围墙;
西至:颂禹里1号楼东侧;
北至:华家场东大街。
(具体详见拆迁范围图)
三、拆迁 人:天津市禄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拆迁单位:天津市昌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四、搬迁期限:自2008年6月19日起至2008年7月29日止
五、拆迁期限:自2008年6月16日起至2009年6月15日止
对本机关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
200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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