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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新修订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顺利施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召开了《条例》宣传培训部署会,各区县物业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负责人针对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等32个方面对《条例》新变化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三个阶段宣传工作和三个阶段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各区县物业办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制定本辖区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并主动协助各区县政府做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有关人员的培训。并牵头组织好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使新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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